如何提振民企预期?袁东明:首要落实专业公正透明的执法体系
近年来,一些地方行政检查过多过频,“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时有发生,钓鱼执法、逐利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增多。“行政执法监管不当,是当下民营企业认为政策不确定性大、预期不稳的一个主要方面。”在近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30周年论坛智库分会场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袁东明锐评。
在谈及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时,袁东明援引了该所在走访调研中观察到的一些涉企执法、监管的突出典型问题,犀利指出,在当前经济大势下,要保护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关键要形成并落实专业、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
在论坛主旨发言中,袁东明表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政策框架下,要重点关注三组关系:即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政府与企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
“国有与民营的关系,本质上也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个重要部分。”他指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两个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功能作用有所不同:国有经济是基础性、主导性,民营经济是创新性活力性。伴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这一方针原则是对国有与民营关系的高度政治归纳。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公平竞争,二者如何错位布局、相互融合,这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更应是政策努力的方向。”袁东明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展协定(CPTPP)为例,“CPTPP不反对各国设立国有企业,也不反对国有企业承担公共职能,但要求在竞争时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他强调,要处理好国有与民营的关系,就必须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原则的基础上,落实“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方针。
实践中,近年来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拖欠企业账款、招商不履约等情况突出,个别地方将政企、民事有关经济纠纷“刑事化”,乱收费、乱罚款等在一些地方有所反弹,这些做法都有悖于契约和法治精神。有鉴于此,袁东明特别强调,要恢复和提振民营经济信心,助力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特别重要的一环就是要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此外,伴随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土地、用能、碳排放等指标越来越紧缺,技术、数据等要素变得越来越重要,民营企业对平等使用这些要素资源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实践中长期存在的融资不公平现象依然比较严重,袁东明举例称,比如融资难、融资贵,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普遍比同行国有企业高2-5个百分点;又如在产业用地上,一些地方越来越青睐国有企业;在落实压减产能、控制能耗和排放时,地方通常先要求民营企业关停或限产等。“亟须在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平等的基础上突出施政的长久性。”袁东明说。
此外,围绕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关系的处理,在发言中袁东明援引相关调研数据指出,“我国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账款拖欠、资金占用问题比较严重,是企业间关系的突出矛盾。”
袁东明分析,企业间交易属于市场行为、契约关系,但存在“以大欺小”的可能,需要通过制度予以规范。此次三中全会《决定》就明确,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
他进一步阐述称,当前我国政府在扶持大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两个方面都采取了很多举措,但企业间关系方面的举措较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都属于企业间关系的制度,近几年相关部门也一直在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但力度还不够。袁东明呼吁,各方须进一步完善制度引导,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合作共赢的企业生态。
采写:南都记者 吕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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