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同意7地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
3月13日消息,国家数据局近日函复同意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地方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下一步,各试验区将聚焦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围绕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推进适数化改革等5个方面重点任务,梳理重要政策、重大改革、综合授权事项、预期成果、重大工程项目等清单,编制具体建设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同花顺财经)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0538资讯网整理发布,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8641340@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