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房托刘佳后续,36名男友集体报案,警方介入,中介人去楼空
说起年轻人结婚,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房子的问题。
为了婚后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被女方要求买房本来也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
有钱就全款买,没钱就贷款买,大不了婚后两口子再一起慢慢还。
不过,近日就发生了一件非常离奇的事情,男方买房付完首付准备结婚的时候,却发现女友失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当事人姚先生介绍称,他的女朋友叫刘佳,今年30岁左右,湖南人,在深圳的一家科技公司工作。
两个人是在2024年3月份通过交友平台认识的,第一次见面后,姚先生就被刘佳漂亮的外表吸引住了。
然而,刘佳并非是一个“掸瓶”,除了外貌出众,她还非常的贤惠,每次去外面吃饭,她都会选择一些性价比较高的餐厅,还贴心的告诉姚先生没必要在吃饭上花这么多钱,还不如把省下来的钱用来买房子,然后他们好尽快结婚。
刘佳给姚先生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完美的女友,也让姚先生迅速与刘佳确定了恋爱的关系。
确认男女关系以后,姚先生和刘佳并不像大多数的情侣那样选择同居,原因是刘佳认为就目前来讲,双方还没有见过家长,而且婚后也还居无定所,这样就住在一起了,觉得非常的冒昧。
而姚先生则被刘佳的纯情所打动,认为刘佳所说的一点毛病都没有。
于是,姚先生把和刘佳交往的事情告诉了父母,并准备带刘佳回老家。
可刘佳却告诉姚先生,见家长之前,为了给她父母一个交代,就必须先让姚先生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回去见父母也会有面子。
因为姚先生从小在农村长大,经济条件并不算太好,自己也只是在深圳一个普通的打工族,所以想要一下子拿出来买房子的钱,也不算一件容易的事儿。
看出了姚先生面露难色,刘佳主动提出了房子可以买偏僻一点的,这样总体价格会便宜一些,只需要凑个首付,将来两个人还款也没多大的压力。
她甚至还拿出了3万块钱,给姚先生凑首付用。
姚先生心想,上哪找这么好的媳妇去啊,于是赶紧动用所有关系,把能够凑钱的人都联系了一遍。
凑齐首付以后,刘佳强烈推荐了一个叫做“玖璟台”的楼盘,理由是她的好多亲戚朋友都是在这里买的房子,而且这里地理位置比较偏,所以折扣非常的大。
姚先生当时也没多想,就按刘佳的建议办理购房手续。
填写房主名字的时候,刘佳执意只填写姚先生自己的名字,因为这样她的父母就会认为未来的女婿很有能力,才会放心把女儿嫁给他。
结婚以后再把她的名字补加上也不迟。
但就当手续办理完了之后,刘佳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对姚先生的态度不冷不热,也不提结婚的事情了,更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微信居然还被刘佳给拉黑了。
这也让姚先生一时间与刘佳失去了联系。
出于担心,姚先生赶紧报了警!可让他大跌眼镜的是,寻找刘佳的人并非只有姚先生一个人,粗算下来,一共有36人都和姚先生有相同的经历,这才让他恍然大悟,应该是被刘佳骗了!
事后,经过警方调查发现,刘佳并非像她所说的那样在科技公司工作,而是姚先生等人所买楼盘的一名销售顾问。
她利用结婚为由,迫使与其交往的男友在本小区买房,然后在办理完手续之后突然将对方拉黑。
不过有网友会问,那她给姚先生的3万块钱首付不就打了水漂了吗?
其实不然,即便是深圳郊区的一套房价值也在百万之上,销售佣金远远大于3万块钱,所以那首付的3万只是个诱饵,可以看出刘佳还是非常的聪明的。
据姚先生称,他买的这个房子离自己的工作单位非常的远,所以只能选择在公司附近租房子住,每个月4100元的房贷再加上房租,已经完全压的他喘不过来气了。
而在心理上,他也完全不敢再交女朋友了。
那么问题来了,刘佳的行为究竟算不算违法呢?
有网友认为,刘佳首先没有在房本上写自己的名字,而且还给了姚先生3万块钱首付,虽然目的是让姚先生等人购房,但她并没有占有房子,所以算不上违法,姚先生只能自认倒霉!
也有网友表示,刘佳虽然没有占有房子,但她明显有诱导了姚先生买房子,属于骗婚的一种,所以应该是违法的!
结语:无论刘佳违法与否,姚先生都要面对房子不能退的事实。
这件事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就是刘佳打着恋爱的幌子去钻法律的空子,自己赚的盆满钵满,却让很多像姚先生这样的年轻人被骗了房贷,只能说这样的行为真的是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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