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建议对家庭养老和育儿费用提供消费补贴
两会建言
南都讯 记者陈秋圆 发自北京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谈及今年的重点工作,在涉及提振消费和完善社保方面,均提到了养老和托幼的相关政策。包括“扩大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多元化服务供给”,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加大对老年助餐服务、康复辅助器具购置和租赁支持力度,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
“一老一小”问题是社会关切。解决好该问题,对于激发消费活力、促进就业意义重大。作为家政领域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长期关注该问题,今年全国两会,她带来一份议案,建议参照国家出台家电以旧换新、发放消费券和消费补贴等方式,为“一老一小”群体提供服务券和服务补贴,让“小补贴撬动大市场”。
她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一老一小”的照护、病人陪护等传统家政服务项目已成为很多家庭的刚性需求。同时,整理收纳、小儿推拿、宠物照护等新服务项目成为年轻家庭消费的新趋势,每月家庭此类消费几百、几千甚至上万元。与此同时,家政延伸带动的产业很多,婴幼儿早期教育、产妇保健、家庭的用品销售、适老化改造,甚至包括制造业的护理设备、机器人等,可以说家政链接“万业、万企、万岗、万品”。
为此,卓长立建议,实施“一老一小”服务消费券抵扣或消费补贴。具体来说,一是对0-3岁婴幼儿家庭,按每个婴幼儿每月育儿支付费用的10%-20%标准冲抵婴幼儿服务消费,服务消费补贴使用范围覆盖全日托、临时托、母婴护理服务、育儿指导等;二是对70岁以上老人家庭,按每位老人每月养老支付费用的10%-20%冲抵养老服务消费,服务消费券使用范围涵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等。她强调,以上服务券只有消费才可以享受冲抵费用的优惠,不兑换现金。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的需求,基本是居家养老90%、社区养老7%、机构养老3%,育幼服务需求也基本如此。近十年来,国家在养老和育幼方面的大量资金投入到养老院和托育机构等硬件建设方面,而实际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和进入托育机构的幼儿只占养老和育幼服务需求的1%左右,政策资金投入大但效果有限。”卓长立提出,建立长效补贴机制,调整养老育幼资金投入和分配比例,建议国家将养老育幼服务补贴,纳入“大养老”“大育婴”的财政“大盘子”来统筹考虑,把更多资金用于以居家为主的服务,解决老百姓真正的服务需求问题。
同时,引导多方参与。她指出,可以考虑联合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多方协同,按一定比例承担养老育幼服务补贴费用,共同推动服务消费落地实施。
当然,针对服务消费券及消费补贴政策面临的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卓长立提出补贴要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采用数字化技术记录消费补贴使用过程、结算数据,防止套现滥用;针对年轻人及老年人需求特点,实行线上与线下发放消费券的方式,体现出人性化、可操作;制定动态调整机制,每季度评估服务覆盖率、家庭满意度等指标,优化补贴额度及覆盖范围;设立监督热线,开通“一老一小”服务专项投诉渠道,保障政策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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