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压榨、隐形罚款高?委员建言新增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2025全国两会·高端访谈。
编者按:
新春伊始,DeepSeek的爆火掀起新一轮AI浪潮。人工智能真切地融入并重塑着各行各业,带来创新契机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在拥抱人工智能这一时代变革力量的同时,应对安全与治理层面的隐忧?
2025年全国两会之际,南都全国两会前方报道组策划推出“进击的AI”专题报道。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围绕人工智能展开深入探讨,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外卖骑手困在算法里、网约车抽成比例过高、有快递企业“隐形罚款”误判率超六成、AI抢饭碗……随着平台经济和AI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些事关职场人的新问题,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的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向南都记者分享了最新关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思考。他建议,增加劳动者权益保护作为独立公益诉讼领域,突破劳动者个体诉讼局限。面对AI带来的冲击,吕国泉直言需兜牢稳就业底线,加大对劳动者技能再提升的支持力度,助力产业升级以增加新就业岗位。
只留能用AI的人?建议保障劳动者就业权
客服部门95%的人要淘汰,只留5%能用AI的人;法务部门50%的人要淘汰,只留20%能用AI的人……
今年2月,某知名公司创始人的一则聊天记录引发热议。尽管该公司否认因AI大规模裁员,但确实利用AI替换了一些工种,由此掀起了广泛的讨论:AI最终会导致大量岗位消失吗?AI是否会成为部分企业裁员的“幌子”?
AI快速发展对就业的影响,也进入吕国泉的关注视野。他注意到多份研究机构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就业替代效应加速,结构性失业风险增加。
其中,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报告预测,到2030年全球将有8亿个工作岗位被机器人取代,14%劳动者需转行,中国受影响劳动力预计达到1亿人。高盛报告指出,美国和欧洲约25%工作可能被AI替代。不仅是体力型岗位,知识型岗位也面临AI替代危机。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吕国泉建议,探索“AI+就业”保障新模式。他认为,政府和企业在制定AI技术发展规划时,应强化顶层设计,坚持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发力、统筹兼顾,先立后破、提前布局,关注AI技术伦理和安全问题,规范发展和应用,制定在AI背景下保障就业政策措施,确保AI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会对就业市场造成过大冲击,兜牢稳就业底线。
此外,还应做好部分受到冲击劳动者安置工作,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加大对低技能劳动者保护和扶持力度,通过税收减免、就业补贴、职业培训和技能再提升等措施,帮助他们快速掌握新技能,构建平稳过渡再就业环境。
在探索“AI+就业”保障新模式方面,吕国泉还介绍了域外可供借鉴的做法。比如,西班牙《数字权利宪章》规定,企业使用AI替代单一岗位比例不得超过30%,剩余工作必须保留人类参与决策权。韩国设立AI特别附加税,按自动化程度征收0.5%—3%就业保障基金,用于失业者过渡补贴。日本丰田将生产线自动化节省成本20%转为员工技能基金。
AI在冲击就业的同时,也会产生新的岗位。为此,吕国泉建议,支持企业通过产业升级转型,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劳动者提供更丰富的就业选择。引导企业在技术升级过程中承担社会责任,避免大规模裁员。大力发展AI衍生行业——如AI风险管理机构、以AI为基础的服务业、教育培训等,催生“AI+行业”复合型岗位。开发AI职业导航系统,实时分析岗位需求图谱,减少摩擦失业周期。
AI快速迭代,还提升了就业门槛。针对劳动者技能错配的问题,吕国泉建议强化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终身培训体系,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在线教育和技能提升机制。支持企业参与职业培训和再就业计划,落实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督促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1.5%至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培训。在制造业集聚区建设“AI技能实训基地”,加大对45岁以上转岗职工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培训。
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在职场上遭遇非法或不公对待,出于时间、经济成本和诉讼获得的补偿不对等原因,很多劳动者往往缺乏提起诉讼的动力。如何破解个体救济难题,这也是吕国泉今年两会关注的一大方向。
吕国泉指出,当前劳动者权益总体得到有效保障,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如非法限制就业权、拖欠工资、违法安排超时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等。
他提到,据北大法学院调研,农民工追讨欠薪诉讼成本占诉求金额30%—50%;2022年杭州互联网法院案例显示,某网约车司机起诉平台抽成过高,因无法访问算法规则而败诉;个体诉讼即使成功,仍无法阻止类似侵权行为继续进行,比如某快递企业“隐形罚款”超60%误判率仍持续运行,导致同类侵权反复发生。
随着平台经济发展和AI广泛应用,吕国泉表示,侵犯劳动者的现象呈现规模化、隐蔽化、技术化等特征,不仅侵害了劳动者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使现有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特别是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暴露出捉襟见肘窘境。
如何建立更有力更高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吕国泉注意到几个创新实践。2022年广州市某工会联合会诉某快递企业“隐形罚款”案,开创工会作为公益诉讼主体先例;浙江省检察院2023年诉某外卖平台“算法超时”案,首次将算法规则纳入公益诉讼审查对象。
他呼吁,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突破劳动者个体诉讼局限,针对高风险行为实现预防性司法,平衡举证能力,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法治和制度保障。
具体而言,吕国泉建议,尽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明确“劳动公益诉讼”,设立劳动者权益案件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相应修订民事诉讼法第58条,增加劳动者权益保护作为独立公益诉讼领域,明确非法限制就业权、算法歧视、系统性社保违规、群体性欠薪等为典型案由;引入预防性诉讼条款,允许对尚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具有显著风险的行为提起诉讼。
此外他提到,支持检察机关探索实践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通过相关立法,明确检察机关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用人单位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履职;对劳动保障监察、卫生健康等行政机关可以依照职权实施监督,督促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必要时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除了检察机关外,吕国泉认为还可联动工会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支持检察机关与工会立足各自职能,发挥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作用,建立联合取证机制,工会提供侵权线索,检察机关启动相关程序,深化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南都全国两会报道组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发自北京(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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