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海关原党委书记、关长李建伟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监委对呼和浩特海关原党委书记、关长李建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建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无息借用钱款;违规干预和插手动植物检疫业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建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建伟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李建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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