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伟的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或被强制退市,连年巨亏
2月28日,中国证监会通报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1 SH,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因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财务信息严重失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证监会称,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去年6月被证监会立案
去年6月18日,东方集团公告披露,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公告前一日,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作为控股子公司,东方财务公司长期为东方集团提供金融服务。
2024年6月18日,上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东方集团自查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情况,以及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6月2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集团立案。东方集团当天还收到了黑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时任总裁孙明涛,董秘康文杰等,因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7月16日,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书,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024年12月23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披露其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东方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按期履行此前关于支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的承诺。黑龙江证监局规定,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宏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通报称,东方集团因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财务信息严重失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老牌上市民企连续多年巨亏
据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方系”核心成员企业,成立于1989年8月,1994年成为黑龙江省首家在上交所挂牌的民营上市公司,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公司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为核心主业,涵盖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等多元化业务板块。
“东方系”实控人张宏伟,1954年生,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从财务数据看,东方集团已连续多年出现巨额亏损。2021年至2024年净亏损17.19亿、9.96亿、15.57亿。而根据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去年净亏损8亿元~1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月13日,东方集团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于2025年3月5日到期,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预计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采写:南都记者 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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