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中招新政,今年提供“指标到校”优质高中增至11所
经佛山市政府同意,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了《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工作意见》保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增加了优质学位供给,优化了招生批次设置,普高自主招生政策更加完善,新增中等职业学校对接本科高等院校贯通培养试点班招生。
据介绍,《工作意见》延续2024年中考政策相关做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日期、时长和顺序不变;初中综合表现评定及录取办法不变;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基本不变;各批次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办法不变,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适用范围、分配比例维持50%不变;坚持从严规范巩固中考招生秩序和良好教育生态。同时,主要着力增加学位供应、优化批次设置、发展中职教育、深化自主招生和体艺招生、完善考生报考资格、维护教育公平。
《工作意见》增加优质学位供应。提供名额到校学校由市一中等9所学校增至11所学校,在原有9所学校基础上,除高明区第一中学更名为佛山市高级中学外,增加佛山市季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市一中安排总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是国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政策)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10所学校各安排总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面向区内招生。
《工作意见》还优化招生批次设置。共设4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将原优先批与提前批合并,放至提前批第一层,总体简洁明晰,便于群众理解,降低考生志愿填报的难度。
此外,《工作意见》还新增中等职业学校对接本科高等院校贯通培养试点班招生,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并安排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保障生源质量;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更加完善,引入中考成绩加校考结果按比例合成总分录取模式,其中:数理、科技、人文、思政、国防军事等5个类别使用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合成总分由中考总分占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例:学校综评满分为200分,则转换系数为740/200=3.7,合成总分=中考总分740分×60%+综评200分×3.7×40%)。体育、艺术类别仍使用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
《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非户籍考生报考资格规定。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考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各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自2025年起,用新提法“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取代以往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提法。另外,今年佛山义务教育学生升学相关条款做了如下明确:一是扩大现役军人子女覆盖面,原要求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只需父母一方满足即可;二是明确表述司法警察子女参照公安人民警察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增加在职消防救援队伍(含森林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优待;四是增加本市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适龄子女享受优待。五是取消政策依据已废止的条款。
采写:南都记者 韩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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