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将深入推进非遗法修订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潮州市许泽荣窑变艺术馆馆长许泽荣建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增进民族文化自信。
日前,南都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文化和旅游部在对该建议的答复中表示,接下来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非遗法修订工作,加强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以研培计划等工作为重点的非遗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工作;探索推进非遗保护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等。
建议:加强立法保护,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完善地方性法规
答复:持续加强非遗相关驰名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工作
在前期的调研中,许泽荣发现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一些国家抢注了中国的文化象征。
对此,文化和旅游部答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密切关注非遗保护需求,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对非遗相关知识产权成果的保护。一是充分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遗。对于符合专利法、商标法等规定的条件或特征的,可以授予专利权或者注册商标,对于持有人不愿公开的技艺等,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可申请保密专利。二是针对性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审查政策。针对传统医药非遗特点,完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在《专利审查指南》修改中,增加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同时正在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和地理标志立法。三是持续加强非遗相关驰名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工作,加大对涉及非遗的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截至2024年3月,已认定相关地理标志产品355个,其中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产品94个,涉及传统技艺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6项,传统美术8项。
建议:加强财税金融支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复:针对不同门类非遗特点,提升金融支持精准度及有效性
许泽荣在建议中提到,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延续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构建丰富多彩的人类文明的必然要求。
对此,文化和旅游部答复称,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国家非遗保护资金113.8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安排20.33亿元用于实施国家级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国家对文化事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涉及非遗保护的小微企业,适用国家对于各行业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也在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做好非遗保护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门类非遗特点,进一步研究完善投入的方式和渠道,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保障等作用,提升金融支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更好保障非遗保护传承。
建议: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院校开设传统工艺相关专业和课程
答复:组织非遗相关人员入校进行专业研培,强化与实务部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许泽荣在建议中提到,年轻群体对非遗文化的参与度不高,非遗人才培养力度不够,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
对此,文化和旅游部答复称,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以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为目标,通过组织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到高校学习专业知识、研究技艺和技术、开展交流研讨与实践,提高传承实践能力,促进非遗的可持续发展。自2015年实施以来,研培计划涉及传统工艺、传统戏剧、曲艺等多个非遗门类。截至2023年底,共指导开展1300余期培训班,培训学员超过4.5万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共培训学员超过10万人次。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以研培计划等工作为重点的非遗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工作,支持高校进一步加强非遗相关专业建设,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强化与实务部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养更多高素质非遗保护和传承相关人才。
采写:南都记者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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