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科学有序推进标准修订,更严管控PM2.5排放
南都讯 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会上强调,空气质量改善是一项长期任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目前在实施情况评估、人体健康影响和标准限值修订等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将遵循聚焦公众健康、统筹发展与保护、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三大原则,科学有序地推进标准修订。
李天威指出,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于2012年修订发布、2016年全面实施,其中PM2.5年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对应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空气质量指南》的第一阶段过渡期目标,即最初级目标。该标准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双赢”。与2015年相比,202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63%,汽车保有量增加了111%,PM2.5浓度却下降了36%,重污染天数减少了68%,PM2.5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数量达到252个,比2015年增长了138%。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国空气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差异。
然而,李天威也强调,满足现状会导致停滞不前,空气质量改善必须持续推进。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从保护健康角度出发,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研究显示,PM2.5仍是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大气污染物,5微克/立方米被认为是能够较好保护居民健康的浓度值。PM2.5年均浓度增加每10微克/立方米,非意外全因死亡率(包括非传染性疾病和下呼吸道疾病等)将上升8%。因此,世界卫生组织于2021年更新了《全球空气质量指南》,将PM2.5年均浓度指导值从10微克/立方米收严至5微克/立方米,以更好地保护人体健康。
从目标引领方面来看,2024年,我国近3/4的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其中近半数达标城市的PM2.5浓度仍高于25微克/立方米,而25微克/立方米是“美丽中国”建设提出的2035年目标。这意味着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已达到25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方面的引领作用已明显减弱。
从国际比较而言,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值为5微克/立方米,我国的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相比之下差距明显。同时,我国的标准限值也高于美国的9微克/立方米、欧盟的10微克/立方米、日本的15微克/立方米,仅比印度和埃及严格。这进一步凸显了我国修订空气质量标准的必要性。
基于以上原因,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并在实施情况评估、人体健康影响和标准限值修订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遵循以下三大原则,科学有序推进标准修订:
一是聚焦公众健康,重点关注对健康影响最大的PM2.5和PM10,将保护公众健康作为核心修订目标。
二是统筹发展与保护,对标“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综合考虑我国的发展阶段、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设定标准限值。既不盲目跟风国际最严水平,也不一味追求改善速度,更不会采取大气污染治理“休克疗法”。生态环境部将坚持稳中求进、蹄疾步稳,确保地方能够通过努力实现目标,达标所需的资金、技术、方法手段也将循序渐进地跟上,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
三是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不仅修订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还将同步修订配套的监测、评价等技术规范,整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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