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证券违法犯罪指导性案例:2家涉案上市公司已退市
2025年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4宗证券行政违法案例,其中行政违法案例选取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重点案件类型中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彰显“零容忍”、严监管理念。
南都·湾财社梳理发现,4宗违法案例涉及了3家上市公司,分别为宜华生活、泽达易盛以及梅花生物。目前,除梅花生物外,其余两家上市企业均已退市。
案例一:宜华生活
指导性案例1号的关键词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企业存在三项违法违规事实:1、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增货币资金;3、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交易。
因此,案例企业被中国证监会作出〔2021〕81号行政处罚决定和〔2021〕18号市场禁入决定。
南都·湾财社据此搜索,指导性案例1号指向的是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9名责任人员。
2021年3月22日。宜华生活因股价连续低于1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的强制退市条件,最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退市。
案例二:泽达易盛
指导性案例2号的关键词是欺诈发行、财务造假、IPO、 科创板。
据悉,案例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违规事实:1、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为此,2023 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2023〕29号行政处罚决定和〔2023〕10号市场禁入决定;2023年6月29日,中国证监会作出〔2023〕48号行政处罚决定和〔2023〕20号市场禁入决定。
根据上述判罚,指导性案例2号指向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
泽达易盛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于2023年7月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案例三:皖瑞税务师事务所股东
指导性案例3号的关键词为内幕交易。
案情显示,明某、石某与陈某某均为安徽某事务所股东兼同事,日常联络接触密切。明某、石某利用从陈某某处获取的内幕信息进行了股票交易。
上述两人于2022 年12月30日,被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作出〔2022〕6 号、〔2022〕7号行政处罚决定。
据此,指导性案例3号指向石勇、明进与陈某啸,三人案发时均为安徽皖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兼同事。
其中,2014年9月20日,陈某啸在合肥徐同泰饭店听薛某年讲巢东股份近期准备重组,顾家家居准备和巢东股份合作,陈某啸属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案例四:梅花生物实控人
指导性案例4号的关键词为信息型操纵、账户控制关系。
据悉,上市公司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孟某某和董事会秘书杨某某合谋操纵甲公司股价,通过控制利好信息和利空信息的发布节奏,操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精准减持从而保证信托计划的顺利退出。
2020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作出〔2020〕93号行政处罚决定和〔2020〕18号市场禁入决定。
据此,案例4号指向梅花生物时任董事长孟庆山、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慧兴。目前,孟庆山持有梅花生物29.94%的股份,为梅花生物第一大股东。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0538资讯网整理发布,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8641340@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