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虚假诉讼逃避履行债务,当事人被判构成虚假诉讼罪获刑
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个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何某虚假诉讼案”值得关注。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据介绍,李某凯依据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于2017年10月13日向法院申请对何某名下房屋强制执行过户。何某为逃避履行执行义务,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间与王某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未被提起公诉)恶意串通,伪造了协议书、签收单等证据材料,捏造二人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的事实,指使王某梅向某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何某名下房屋,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何某履行债务,致使某区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查封何某名下房屋,并作出民事判决支持王某梅的诉讼请求。何某又指使王某梅依据上述民事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并对李某凯与何某生效民事判决涉及的何某名下房屋提出执行异议,后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致使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李某凯的债权未能及时实现。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何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据此,以虚假诉讼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郭庄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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