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将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等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接受访谈时透露,今年,检察机关将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重点针对拆真建假、保护不力等问题开展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其中增加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自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明确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据统计,2019年1月至202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7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0348件,制发检察建议15529件,起诉296件;民事公益诉讼355件,起诉149件。
徐向春介绍,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广泛收集线索,深入开展调查,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加强文物保护。例如,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保护云冈石窟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半年内2次核减案涉煤矿矿区与云冈石窟保护区重叠面积共1.8平方公里,有效消除云冈石窟文物受损风险。
2024年,最高检还开展了长城保护公益行动,推动整治长城点段“应保未保”、修缮保养不规范、巡查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75件,推动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工作。
据介绍,围绕民间美术、音乐、文学、传统医药、游艺与杂技等领域,检察机关积极办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行政机关堵漏建制,促进“苏绣”“桦甸农民画”“苗族银饰锻制”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与传承。
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检察机关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养修缮、风貌破坏等方面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监督。福建泰宁县检察院督促保护老虎际古村落,协助争取修缮资金400余万元,修缮古民居36栋。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督促加强侨屋修缮,带动侨胞侨眷延续“侨”的文脉,留住乡愁记忆。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文化强国建设。”徐向春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郭庄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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