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大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涉企监管执法问题的检察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履职清单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之一。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接受访谈时表示,要加大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涉企监管执法问题的监督。
▲着力破解“粗暴执法”“小过重罚” 图据视觉中国
张相军介绍说,一年来,行政检察切实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涉企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
据悉,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万余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5亿余元。其中,加大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涉企监管执法问题的监督。最高检发布7件“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推广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督促执法机关纠正“小过重罚”大数据监督模型、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餐饮类行政处罚”大数据监督模型和《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防范“小过重罚”提示函》,指导各地检察机关运用监督模型办理类案监督案件450件,促进“小过重罚”综合治理。
张相军讲述了一起检察机关监督法院信用惩戒措施不当的案件——上海松江区、青浦区检察院针对法院未认真审查,对已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企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导致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法院及时恢复涉案企业信用,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张相军表示,检察机关聚焦法院执行活动中错列企业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及时删除失信信息,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被错误限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为推动守信践诺,协力解决企业在社会信用领域面临的难点问题,最高检还指导安徽、广东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新官不理旧账”失信违约行为,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潘莉 责编 官莉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0538资讯网整理发布,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8641340@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