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中山公积金贷款支持法拍房交易
南都讯 见习记者黄敬奎 日前,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了有关法拍房的8条细则。据了解,细则明确了法拍房公积金贷款的定义、法拍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法拍房公积金贷款模式等内容,拓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范围。
细则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以下简称“法拍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通过中山市两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购买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产权清晰的房产(以下简称“法拍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竞拍的房产除须符合中山市现行公积金贷款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房产楼龄在10年(含)内;原业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设立居住权、租赁权等无法腾退的情形;纳入人民法院指定的拍卖平台或渠道进行公示;属于自然人名下的房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应为出让方式取得等6个条件。
细则还明确了法拍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比例、年限及利率,按照中山市现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执行,其中贷款额度以拍卖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的孰低值作为计算基数。如需购买法拍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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