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印发规定:顺风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广东省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近日正式印发《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性质、平台责任及费用分摊标准,并划定与非法营运的界限,新规将于2025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规定》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是由车主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与相同路线乘客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属于自愿民事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纳入道路运输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范畴。合乘服务提供者需实名注册,车辆须为7座以下且检验合格,驾驶员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证件。(南方日报)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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