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坚决防止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问题发生
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介绍了民事检察厅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来的办案质效之变。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
据介绍,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以及加强“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
如何适应这一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要求?蓝向东介绍,坚决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立足民事检察厅在管理体系的职能定位,积极探索民事检察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具体路径,持续加强对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重要业务态势以及重点办案领域业务管理。
强化办案流程管理。抓好分案管理、检察官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办案期限等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等环节的闭环管理,坚决防止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问题的发生。
强化办案实体管理。抓好《第六检察厅关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高质效办案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将司法责任制贯彻到办案全过程。借助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收集、编写以及条线会议、业务培训、调研指导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检察办案的业务指导。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定期发布“民事检察高质效履职办案工作提示”,针对性地开展对下指导。
定期开展案件、业务分析研判。根据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要求,对民事检察各项业务数据、重点办案类型、重点办案领域和重要业务态势进行年度、半年度分析研判。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落实最高检党组要求,开展对办结案件及在办案件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承办人自查、办案组内互查、评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重要办案程序进行重点检查,实现每案必查、“一案一表”,切实发现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蓝向东表示,下一步,民事检察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一取消三不再”工作要求,着眼于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的本职本源,紧紧抓住“不专”“不会”“不力”问题,研究细化指导民事检察实践、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上下协调,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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