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机关建申诉案件经常性评查机制:对刑事申诉等案件“一案一评查”
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改革典型事例。
▲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
据介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健全完善以个案审视、类案分析、综合分析为主体,以个案讲评、专项通报、反向审视提醒函、检察建议为内容的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机制,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同类案件反复发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河南省检察机关信访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反向审视的总体工作原则、具体案件范围、基本审视方法、重点审视内容、结果运用转化等事项,实现全省控申检察条线反向审视全覆盖;相继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刑事申诉案件交叉评查工作的通知》《反向审视“提醒函”格式样本》《刑事申诉、国家赔偿、信访案件反向审视典型案例撰写要求》,逐步丰富完善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制度。经过不断实践,构建形成“个案类案反向审视—问题瑕疵补正纠正—审视成果运用转化”的反向审视制度框架。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建立申诉案件经常性评查机制,对刑事申诉等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警,从中发现公安、检察、法院在原案办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个案讲评、制发通报、专题培训等方式,及时向原办案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推动纠正执法司法瑕疵。
据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控申检察“富矿”作用,对某一时期高发频发案件开展类案审视,分析归纳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引发错误瑕疵的不规范、不严格司法行为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司法、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2024年以来,组织对监督纠正类刑事申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控告申诉案件等进行系统分析,形成反向审视报告7份;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市级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22份,均得到有效整改落实。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杨珒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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