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322名干部不配现职被调整,不适宜不胜任就该腾出位置
期待这种做法为更多地方所参照,结合自身情况,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并公布此类数据,接受公众监督,形成震慑效应
2月10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刊文披露,内蒙古聚焦解决不作为问题,完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两年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对不适宜不胜任担任现职的322名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短短两年,多达322名干部因不适宜、不胜任担任现职而被调整,足见内蒙古落实中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有决心,动真格。结合此前《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下’的级别从副科到正厅不等”,更见治理力度着实不小。
人们常说,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失位。但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一些官员哪怕直接“躺平”,也无去职之虞。于是,有的官员热衷于口号喊罢“唱空城”、拈轻怕重“做样子”、撸起袖子“一边看”、遇到难题“绕道走”。
这样的官员,既背离组织信任,也辜负民众信赖,更抛弃了该尽的职责。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作为之人,有何理由恋栈不去?
内蒙古322名干部被调整,集中在不适宜担任现职,不胜任担任现职。无论不适宜还是不胜任,都不能再待在现职的岗位上。应该说,不适宜、不胜任与躺平还是有区别的,前者是能力问题,后者是态度问题。不适宜、不胜任担任现职,不等于躺平。但是,既然不适宜、不胜任,那就该“让贤”,否则只会误事。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曾于2023年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在“担当意识和斗争精神不强”情形中,充实了“为官不为,不敢负责、不愿做事,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平常时候看不出来,重大斗争中站不出来、豁不出去”等内容。
据《瞭望》新闻周刊此前报道,有些被调整的干部属于不担当,或担当意识不强。比如在内蒙古西部,一区长因担当精神不足,落实“五大任务”长期推进不力,被组织部门下行调整到一个小的市直部门。担当精神不足,就该被调整。
这些干部被调整,传递出积极信号,也给人启示。当前,这种调整是否可推广到更多地方?根据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可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领导能力不足,作风不严不实……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就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在这种背景中,各地各部门有责任落实中办这一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应该说,能下问题解决好,才能少一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也才能更好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事实上,无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都对如何处理不愿担当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作出具体规定。不担当就得下去,干不好也得下去。
内蒙古调整322名干部并公之于众,值得点赞。期待这种做法为更多地方所参照,结合自身情况,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并公布此类数据,接受公众监督,形成震慑效应。当然,要严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纪律,既不能搞好人主义,也不能借机打击报复。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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