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因包装破损被华为店索赔1.5万进展:三千元赔款已退还
日前,一则跑腿配送引发的索赔事件一度冲上热搜,引发网络热议。
2月6日,据媒体报道,杭州一名闪送骑手因配送一款华为平板电脑时,外包装不慎破损,遭遇全额索赔,金额高达15000元。经闪送平台与华为门店协商后,骑手的赔偿金额降至3000元,但又遭遇平台直接扣款。
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对骑手权益、商家索赔标准及平台管理规则的讨论。2月8日,闪送平台相关人士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15000元的赔偿最初是商家提出的要求。因担心平板破损后难以售出,后经协商改为赔偿3000元。但最后,随着商品以折损1000元的价格售出,商家与平台共同承担了这笔损失,已将3000元款项全额退还给李师傅。
同日,记者也尝试联系涉事的华为门店方,但电话始终未接通,华为官方对此事暂无回应。
华为门店高额索赔引争议
据媒体报道,1月16日,杭州闪送骑手李师傅接到订单,需将一台华为平板电脑送至万象城华为体验店。李师傅按正常流程取件后,将平板放入外卖箱,约30分钟后送达目的地。订单本应顺利完成,然而,门店在检查时发现,平板的外包装塑料膜出现了一处磨损,认为此情况影响二次销售,随即向李师傅索赔15000元。
图片来自网络视频截图
面对这一金额,李师傅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自己在配送过程中已尽到基本注意义务,且商品本身未受损,仅是包装有轻微磨损,不应全额赔偿。沟通无果,经平台介入协调,商家同意将索赔金额调整至3000元。李师傅迫于无奈,勉强接受该方案,并继续进行配送工作。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1月24日,李师傅发现,平台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直接从他的账户中扣除了3000元,称其为“损坏物品的赔偿费用”。由于账户余额不足,李师傅的接单权利一度受限,影响了正常收入。
图片均来自网络视频截图
此事曝光后,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商家在未明确证明商品本身受损的情况下,要求高额赔偿并不合理,质疑索赔金额是否符合实际损失。一些网友则认为,骑手虽然辛苦,但配送过程中仍应更加注意货物保护,避免可能影响商品价值的情况。与此同时,闪送平台的处理方式也遭到质疑,部分网友认为平台未经骑手同意直接扣款的做法有失公允。
对此,2月8日,闪送平台相关人士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前述赔偿金额是商家提出的要求。因担心平板破损后难以售出,后经协商改为赔偿3000元。但最后,随着商品以折损1000元的价格售出,商家与平台共同承担了这笔损失,已将3000元款项全额退还给李师傅。
同日,记者也尝试联系涉事的华为门店方,但电话始终未接通,华为官方对此事暂无回应。
律师解读: 华为门店索赔金额超出合理范围,平台扣款须遵守合同约定
事件的最终处理虽然平息了部分争议,但关于骑手责任如何界定、商家是否有权单方面索赔、平台是否应更透明地处理赔偿问题,仍是公众讨论的焦点,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律师。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认为,如果商品外观受损确实因骑手疏忽导致,商家有权要求骑手承担相应责任。但是,毛鹏认为,即便商家有权提出索赔,但具体赔偿金额应该遵守双方的约定。毛鹏指出:“顾客通过闪送平台下单,就应当遵守平台协议。如果协议规定未保价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而顾客未选择保价,则赔偿应受到相应限制,否则可能导致配送费与物品价格严重不匹配,对骑手和平台显失公平。”
他进一步指出,关于商家是否有权仅因商品外包装破损的情况下就要求按全损标准进行赔偿,这个要求不一定合理。若产品仅仅外观受影响,本身功能未受影响,不应该视为产品全损。
“法律上支持的是损害补偿,不能仅因外包装破损就要求骑手或平台承担全额赔偿,相当于把商品卖给骑手,这显然不合理。”
此外,毛鹏认为,既然平台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未保价商品的赔偿限额,如果平台认可协议条款,就不应强行要求骑手赔偿超出约定限额的金额。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君也表示,外包装破损可以作为索赔的理由,但赔偿金额需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如果平台协议中对未保价物品的赔偿额度有限制,而商家未选择保价,则骑手的赔偿责任应受到该条款约束。
此外,她也指出,骑手、商家、平台三方的责任需根据法律关系确定。“本案中,骑手与门店之间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因此骑手与门店之间的赔偿责任应由平台作为中介方来协调。如果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协议未明确约定骑手需承担高额赔偿,则商家要求骑手个人支付高额赔偿并无法律依据。”
关于平台直接扣款的行为,陈晓君认为:“平台在未保价物品最高赔偿额度仅为500元的情况下,未经骑手同意直接扣除3000元,超出了合同约定,侵犯了骑手的合法权益。”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琮玮则强调,快递服务合同的法律属性决定了此类索赔的法律边界。
她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索赔金额应在法定和合理范围内,不得超出违约方可预见的损失范围。”她认为,商家提出15000元的索赔金额缺乏法律依据,而中间曾商定的3000元赔偿金额也远超实际损失,平台的直接扣款行为更是值得商榷。
对于损失认定标准,三位律师均表示,关键在于外包装破损是否影响商品的正常使用及二次销售。
王琮玮指出:“损失额的认定应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协商处理。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可申请专业鉴定确定损失金额。如果商家仍能正常销售商品,仅因包装破损要求高额索赔,显然缺乏合理性。”陈晓君也补充道:“本案中,涉事平板最终仅折价1000元售出,说明商品本身并未严重受损,索赔金额显然高于合理范围。”
关于以后骑手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维权,律师建议,骑手可先与商家、平台协商,确认责任分担方式。如协商无果,可向平台申诉,要求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合理赔偿。若平台申诉失败,骑手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要求平台公正处理。此外,如平台扣款缺乏法律依据,骑手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王琮玮表示:“骑手有权就平台未经同意直接扣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退还不当扣除的金额。”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严兆鑫 实习生 张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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