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优化检察人员考核:将案件质量评查等情况与部门考核结果相衔接
2月7日,为迎接2025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联合组织高检网、正义网开展第二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肖玮成为第二场活动的访谈嘉宾。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肖玮
“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提出后,最高检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建暨部门考核工作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旨在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肖玮表示,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是取消所有考核,更不是不要管理、放任“躺平”,而是要优化、转变管理模式,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
肖玮表示,作为最高检推进“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组合拳,修订后的两个《办法》以“考实、评准、用好”为导向,以政治素质考察为引领,将个人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将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将管案与管人相统一,将考核与考核结果运用相统一,使考核工作更为简便易行、务实高效。
据了解,两个《办法》明确考核工作最核心最根本的是通过考核让检察人员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素质考察贯穿考核全过程,把政治素质、党建工作作为必述、必测内容,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院党组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考核首要内容,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导向、监督功能。同时,对检察人员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对部门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全面一体考评,不唯数量、指标、分数,把对指标、数量的考核转变为对工作整体质效的考核上来,推动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创造性抓落实、干工作上来。
肖玮介绍,新修订的两个《办法》简化了人员考核流程,采取“个人自评+上两级领导评价”的方式进行,同时减少考核频次,将平时考核改为季考,对是否进行月考不再做统一要求,由各部门自行决定。对部门的考核采取“职能部门评价+述职评议”的方式进行,取消各考核职能部门按指标项汇总打分等程序,真正为干部减负、不为考核所累。此外,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把考核作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重要手段,将考核与管队伍、抓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年度考核时,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评价,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副厅级领导干部也要作出评价,提升人由事考、知事识人的实效性精准度。
对于如何运用好考核结果,肖玮进一步介绍说,坚持“奖优”与“罚劣”双向发力,把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级晋升、干部能上能下、检察官能进能出的重要依据,引导干部把个人进步定位在干好工作、多作贡献上。同时将部门考核结果与厅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情况与部门考核结果相衔接,持续营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不让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郭宇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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