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鹤山法院为当事人追回近30万元赔偿款
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邓颖琪 冯权胜 “追回这笔赔偿款,我们不用拖着医院的医疗费过年了!”春节前夕,申请执行人小何及其胞兄姐将一面写着“公平公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鹤山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冯权胜及其办案团队真诚表达谢意。
时间回到2020年4月,一辆挂靠在广西某运输公司的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严重碰撞,造成小轿车上人员伤亡,而小何的父亲何某受伤入院,医治不愈于2021年2月去世。后小何及其胞兄姐向鹤山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赔偿款。鹤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货车实际所有人苏某赔偿小何等三原告29.48万元,广西某运输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2023年11月,该案移送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苏某及该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农某,均表示无力履行赔偿义务,也拒不交付已查封车辆,不申报名下财产,经依法传唤也不到案。而另一方面,由于无力支付父亲何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小何已被医院起诉。无奈之下,小何申请依法追究被执行人苏某及广西某运输公司的刑事责任。2024年4月,该案以涉嫌拒执罪依法移送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执行法官继续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其始终推托不履行支付义务。
申请执行人小何等三人由于一直未得到应有赔偿,被医院起诉后要面临新的诉讼,十分焦灼不安。执行法官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安抚其情绪,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得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苏某、农某终于到案。
“法官,这起事故对我们经营冲击很大,我们实在已经拿不出钱了”,来到派出所的苏某、农某,依然想对赔偿事宜开脱,直到公安机关表示要依法对其实施拘留时才终于松口:“我们赔,我们有带钱过来,就在车里!”
在法律的强力震慑下,通过执行法官与公安民警共同调解引导,苏某、农某最终与小何等三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陆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20多万元,并于近日付清了最后一笔赔偿款6万元,双方握手言和,相互拥抱,冰释前嫌。
“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了结心头大事,好让他们安心过年,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的心愿。”执行法官冯权胜说道。2024年,鹤山法院积极推动完善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全年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347件,涉执标的金额10.27亿元,为鹤山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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