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催商户出摊,一时热情不如持久温暖
近日,一则“河南许昌魏都城管催促商户出摊挣钱”的视频引发关注。1月23日,许昌市魏都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刘林博告诉南都记者,允许商户摆摊的工作近几年都有进行,“现在我们更注重服务商户。近两年商户很不容易,我们想让他们多赚点钱”。上述视频里的商户也表示,“很多商户都在摆摊”,可以从小年摆到大年初七。
当地媒体发布的视频显示,三位魏都区的城管人员来到一家水果店,“催促”老板出摊卖货,还帮老板将水果搬出来摞好。城管人员表示,每个商户背后都承担着一个家庭的生计,会想办法让他们多赚钱。这些城管人员的言行举止,折射出对商户的体恤,能让人感受到一股热流汹涌,这与过去某些城管人员的极端执法形成了鲜明反差。
过去多年,由于城管工作比较特殊,与商户之间关系不太融洽。城管往往以“管”的方式,让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禁止商户在店外摆摊。而商户为了多卖货往往偷偷摆摊,就形成一对矛盾。近年来城管执法方式逐渐转“柔”,从刚性执法转向“眼神执法”“站等执法”“献花执法”等,而城管催商户出摊则像“服务执法”。
当地城管部门负责人也承认,以前的城管工作以管理为主,“店外经营或者流动商贩不遵守城市管理要求,我们就对其进行管理,还会对不配合的商户进行处罚。”但如今城管转变了理念,要做服务型城管。这种转变缘于“这两年商户不容易”,说明城管人员在换位思考,理解、支持商户,以主动热情的服务帮助商户克服经营困难。
显然这才是一种正常的城管与商户之间的关系。城管不能只是管理者,还应该是服务者,只要服务好商户,让商户有钱赚,使商户感受到温暖,商户自然没有必要站在城管的对立面。反之,如果城管只是以冰冷的方式管理,缺乏换位思考和温暖服务,两者就容易变成“猫鼠”关系。就是说城管催商户出摊,通过转变观念可形成新型关系。
美中不足的是,这种转变设置了“有效期”,即摆摊时间为腊月二十三至大年初七。虽然这为商户利用春节长假赚钱提供了温暖服务,但这只是“一时热情”。过了这个“有效期”,商户则不能享受店外摆摊的服务和红利。“一时热情”对商户的帮助比较有限,显然商户们希望每天都能适当享受摆摊便利和城管热情服务。
换言之,城管对商户“一时热情”值得肯定,但不如“持久温暖”——将春节期间“城管催商户出摊”扩大到全年每一天。如果城管允许商户每天都在规定时间段按照摆放标准出摊,这对商户无疑是更大的帮助,不仅让城市更有烟火气,也便利了市民购物,还能帮助商户增收,对稳定就业、增加税收是有益的,可谓一举多得实现共赢。
另外,在需要城管从“管理”转向服务,而部分城管已经在转变观念的情况下,能否重新定义城管概念、修订城管职责、更改城管部门名称,即融入服务内容,值得思考。如果各地城管局名称中增加“服务”二字,不仅有利于城管人员转变观念,也能重塑城管形象,拉近与商户、市民的距离,城市管理也有望形成新局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执法者首先就应该是服务者,只要服务到位就能减少违法现象,从而可降低执法综合成本。各地城管部门不仅要在春节等特殊时段展现积极的服务态度,更要将体恤商户服务商户的服务理念真正贯穿到每一天。近年来,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共识,包括城管在内的每个政府部门,都应该将服务理念落到行动上。□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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