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土狗”移出禁养范围 该市公安局:可以养土狗,具体参看条例
1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发布,将中华田园犬(土狗)移出危险犬种类名录。该通告自2025年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告截图(部分)
2010年,广州市公安局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现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了《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以下简称《旧通告》),有效期为5年,分别在2015和2020年进行了延期。旧《通告》于2025年1月21日到期。
相较于《旧通告》,本次新修订的通告将第二条第36项“中华田园犬(土狗)”移出在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种类名录。据广州市公安局官网,本次政策调整考虑了已有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并参考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及省内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发布的禁养犬或危险犬名录,上述名单中均无中华田园犬(土狗)。
1月21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广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一举措意味着在广州市范围内,“中华田园犬(土狗)”可以进行饲养,“移出就是可以养,具体的规则和标准可以看相关条例(指《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红星新闻记者 周炜皓
编辑 张莉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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