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曝花数百万帮网红导流后APP关闭,实名举报却被诉侵权 法院以“重复诉讼”驳回
近日,陈亮拿到了广州互联网法院1月9日出具的(2024)粤0192民初10823号《民事裁定书》(下简称《民事裁定书》)。因多次实名举报“微商第一人”吴召国,陈亮被起诉严重损害其名誉及正常经营。
吴召国在快手拥有超3000万粉丝,在抖音拥有超70万粉丝。但此前在“土豆泥”APP直播平台经营过程中,陈亮和吴召国产生了经济纠纷。索赔未果后,陈亮在网上实名举报吴召国。
在第一次胜诉后,2024年7月10日,吴召国再次诉陈亮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广州互联网法院获得立案,此后开庭审理。
今年1月9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驳回吴召国起诉,理由是吴召国此举属“重复诉讼”,同时建议双方“从自身利益考虑,克制情绪,通过正当途径合理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和扩大”。
▲广州互联网法院民事裁定书
01.
从支持者到背刺人
1986年出生于山东临沂的吴召国,是广东思埠集团董事长,曾被称为“微商第一人”。但前些年,思埠集团及相关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官方冻结相关银行账号进行财产保全。不过,济南时报采访时,公司工作人员否认涉嫌传销。
▲吴召国快手账号截图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披露的信息显示,陈亮和吴召国同年,两人之间的纠纷始于一款名为“土豆泥”APP直播平台的经营。彼时,吴召国让陈亮在“土豆泥”APP平台的直播间刷礼物,帮助吴召国涨粉丝。而陈亮刷礼物兑换的积分可在“土豆泥”APP平台购物,涨粉丝以后,还可以在该平台卖货。
除在“土豆泥”直播平台刷礼物,陈亮还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披露,他在快手平台上曾帮助吴召国导流,引导快手用户下载“土豆泥”APP,为此共投入约五百万元。
“后来他见我们刷礼物刷不动了,就关闭了土豆泥APP,这给我们带来了巨大损失。”陈亮告诉红星新闻,“吴召国的行为已涉嫌诈骗,我已向广州警方报案并获受理。”
但其间,陈亮发布不少对吴召国及其公司不利的信息。据吴召国披露、广州互联网法院摘录的信息显示,2022年,陈亮通过抖音、快手等账号多次发布“吴召国欠陈亮巨额资产不还”等视频内容……严重损害原告(吴召国)的名誉及正常经营,随后吴召国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3年10月7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92民初1883号《民事判决书》(下简称《民事判决书》)显示,当时陈亮未到庭参加该案的诉讼,最终判其出具书面道歉信并向原告吴召国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5000元。
陈亮告诉红星新闻,他对该判决不服,但没上诉,判决也已生效,“卡里的钱也已被划走……但我没给他道歉。”
02.
重复诉讼被驳回
事后,陈亮还带他女儿到吴召国所在公司“讨说法”,同时继续在自媒体上对吴召国进行实名举报,不停“声讨”吴召国。
据吴召国向广州互联网法院反映,2024年4月中旬,陈亮带其女儿到吴召国公司大厦楼下,“再次捏造原告(吴召国)诈骗被告(陈亮)钱财等言论并采取下跪等方式获取关注,对原告公司及周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影响,原告无奈报警处理。”
同年5月,陈亮再度在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多条有关“实名举报吴召国”的视频,声称吴召国“用假数据诱骗其钱财,导致其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并附上其女儿下跪的画面……
吴召国声称,其作为著名的网络直播带货主播和知名电商企业家,在网络直播和电商领域均有良好声誉,从未有骗取包括被告(陈亮)在内的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被告利用网络恶意诽谤的行为已经对原告产生了负面影响,降低了其社会评价,严重侵害其名誉并影响其公司正常经营。
陈亮对此并不认可,他答辩称,“不同意吴召国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作为公民有举报权,原告吴召国存在欺诈被告陈亮及其他用户的违法行为,造成被告巨额损失,被告所发表的言论都属实,不构成侵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对有关事实的认定显示,陈亮带其女儿到吴召国公司下跪讨债时,原告吴召国确实报警了,但派出所未对陈亮采取任何措施,此案没有立案,也没对陈亮作出处罚。
此案庭审中,陈亮称其以吴召国有诈骗行为为由,已在2024年10月24日向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局报案,派出所也已受案。广州互联网法院也披露,广州市花都区城东派出所已受理陈亮的报案,目前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看来,此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争议焦点在于:在前案已作出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原告又提起本案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起诉?
法院认为,2023年10月7日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已对被告(陈亮)发布的言论作出法律评价,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并要求被告承担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至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经得到支持。至于被告持续在网络上发布类似言论,应视为前诉侵权行为在判决作出后的延续,理应通过对前诉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达到消除被告言论对原告产生的不良影响并弥补其损失的诉讼目的,而非通过重复对被告同一性质的行为进行评价来实现该目的。
法院表示,从诉的要素来看,后诉与前诉并无实质区别,属于重复诉讼,依照法律规定不应再次对同一侵权行为进行重复评价,原告(吴召国)的起诉应裁定驳回,不再进行审查。
03.
无法化解的矛盾?
此案中,吴召国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1.判决被告(陈亮)立即删除其抖音账号、快手账号、微博账号上所有发布的有关“实名举报吴召国”的视频和文案;2. 判决被告在其抖音账号、快手账号、微博账号、微信朋友圈上公开置顶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致歉内容须经过原告及法院审定;3.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合理维权费用等财产损失暂计人民币24000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人民币10000元等。
2025年1月9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本案中,被告陈亮已就原告吴召国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陈亮在网上举报吴召国的同时,亦多次表达希望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愿。
“本院在庭审时已建议原被告调解,但未见原告采取积极行动。”广州互联网法院称,“公民有检举、控告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本案及前诉的案件实为涉经济纠纷的衍生诉讼,前诉中原告虽已达到诉讼目的,但双方矛盾根源依然存在,并未得到实质性化解,原告更应通过对话、协商等多种救济途径寻求矛盾化解最优解。望原告和被告从自身利益考虑,克制情绪,通过正当途径合理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和扩大。据此,法院裁定,驳回吴召国的起诉。
连日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吴召国的手机欲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但他始终没有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其公司工作人员,同时留下手机号码,希望能联系吴召国,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获得对方回复。
红星新闻记者 韦星
编辑 张莉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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