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徐翼:虚假违法广告层出不穷,需要加强关注和解决
南都讯 “虽然广东省近年持续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祖传秘方’‘神医神药’等违法广告仍层出不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亟须加强关注和解决。”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内科部主任兼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徐翼说道。
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徐翼带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建议》。他指出,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民营医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更多的医疗选择和服务。
然而,在民营医院快速发展的同时,其竞争也变得尤为激烈,由于经营策略、人才资源、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因素,民营医院在运营中时常遇到各种困难与挑战,因此,投放广告成为民营医疗机构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为争取更大盈利,一些民营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导致部分患者错误就医,延误病情,造成健康和财产损失。
为此,他建议强化监管,制定广告管理措施;完善协同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互通;精确分类监管;加大科普宣传,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问题
医疗广告与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难以区分
徐翼表示,当前医疗广告与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难以区分。信息公开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机构须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服务情况,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公开机构基本概况、门诊急诊服务安排、专家介绍、预约诊疗途径、咨询服务电话、科普知识等内容。但以上内容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八不准”禁止情形存在交叉、重合,基层监管部门难以准确区分判断发布的内容属于医疗机构信息公开还是医疗广告范畴。
同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为医疗广告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一些民营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虚假广告,如编造虚假的专家身份、伪造成功案例、夸大疗效等,让患者和家属难以辨别其真伪。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利用各种手段将医疗广告包装成科普视频,搬运知名医疗专家科普文章,在专家名字后设置咨询按钮,或在专家文章页面投放医疗机构信息,误导患者“流向”其机构。其次,利用大数据精准投放,绕开监管部门的视线,给监管执法带来较大的难度。
建议
制定广东省医疗广告管理措施
徐翼建议,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参考借鉴北京市2024年出台的《关于优化医疗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广东省医疗广告管理措施,解决《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相冲突的内容,明确医疗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内容,明确信息公开与医疗广告界限,让执法部门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医疗机构的行为性质,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整治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医疗广告审查结果发布平台,优化数据信息互通机制,以消除行业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形成有效的联合监管合力;让执法人员快速锁定违规广告,减少执法人员多方查询取证的时间和人工成本,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核查、早处理。
大力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和科普活动,通过多渠道科普宣传,引导公众区分科普宣传与商业广告,提高公众对医疗广告的风险辨别和防范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广告经营主体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并指导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主动纠错,提升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 孙小鹏 王诗琪
摄影:南都记者 冯宙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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