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增丙类目录瞄准高值创新药,国家医保局详解工作安排
南都讯 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 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有关医保工作安排。会上初步介绍了即将推出的丙类药品目录的相关考虑和计划。
去年12月末,国家医保局发布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信息时,提到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其中“丙类药品目录”的提法引起行业关注。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会上介绍了出台“丙类药品目录”的初步考虑。其称,丙类目录作为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是由于超出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暂时还无法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在使用范围上,将采取举措积极引导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纳入保障范围,其他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使用丙类目录。
黄心宇称,丙类目录是一次重大尝试,有利于为商业健康保险合理确定药品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疾病治疗费用负担。
在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东院社区卫生室,医护人员在为患者取药。当前医保目录分为甲、乙两类药品。新华社发
当前医保目录分为甲、乙两类。前者主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
一直以来,患者和行业也一直在呼吁医保推进多元支付收入, 以纳入更多高值创新药,给患者更多治疗选择。 也因此,“丙类药品目录”说法释出后,很快引发关注。“反映出医药产业、保险行业和医生患者都对建立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拓展创新药的支付渠道抱有很高的期待。”黄心宇说。
丙类目录的结算价格如何确定?据介绍,丙类目录与每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在今年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也参照基本医保。将注重发挥好市场主体决定性作用,保险公司将充分参与,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同时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障措施。
为支持使用丙类目录,国家医保局也将调整现有的支付管理政策。据称,丙类目录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考核和集采中选可替代药品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也可以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暂时实行按项目付费。具体工作方案将尽快进行完善,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考虑到丙类目录需要和商业健康保险对接,需要精算落地时间,今年开始医保目录的调整周期也同步调整。黄心宇介绍,预计今年从4月1日起开始申报,争取9月完成目录调整。为减少对行业影响,今年还将推出预申报措施,即4月1日目录调整申报开始时,若药品尚未获批但预期5月底前可获批,企业即可预申报该药品。只要5月底能正式获批,即可赶上专家评审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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