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校长陪餐制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现代化治理水平,部署各地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
学校要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
《通知》要求,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大宗食材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实行承包经营的,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建立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实行校外供餐的,应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校外供餐单位,严格实行评价和退出机制。
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交流会商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对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地食安办、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运用
《通知》指出,要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运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和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全面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校长(园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建立完善校长陪餐制等学校食品安全体制机制、膳食委员会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
遵循综合防制,预防为主原则
结合实际制定学校食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制度
提升“人防”素养,完善“物防”措施,强化“技防”效能
●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
规范“除渣、浸泡、清洗、消毒、保洁”各环节操作
定期对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并做好记录
●规范大宗食材采购
推动大宗食材集中采购
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退出机制
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
切实压紧各方管理责任
●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应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建立稳定、安全的食品采购渠道
●压实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
应严格许可准入,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
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
●加强卫生健康部门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营养健康工作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营养健康监测
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专业人员培训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
持续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运用
探索推行学校食堂全链条无死角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与当地市场监管系统对接
做到数据互通、视频共享、闭环管理
●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
借鉴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大力推进师生联防共管,前移矛盾化解关口
就地解决食品安全投诉
●健全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学校应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学生会代表等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制度
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
知多D
校长陪餐制
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陪餐制度不仅要求校长(园长)或其他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进午餐,还要提前进入食堂察看环境设施、操作人员卫生及饭菜质量,并在饭后记录下对每餐的评价和整改意见。
综合央视新闻、“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
制图:李斌(豆包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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