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科普法实施:完善网络科普,鼓励新兴媒体开展科普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2024年12月2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实施。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科学技术普及法集体采访活动,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新修订的科普法回应数字时代新形势,完善网络科普制度。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机构和团体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同时,鼓励利用新兴媒体开展科普,拓展科普渠道和手段。
石宏称,修订后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原法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如下:突出科普重要地位,明确科普总体要求。强调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将每年9月确立为全国科普月。
强调科普公益属性,完善政府科普工作职责。规定国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凝聚科普工作合力。规定促进企业结合科研生产开展科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
增加“科普活动”专章,促进科普活动开展。规定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加强科普国际合作交流。增加“科普人员”专章,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规定推进科普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
完善保障措施,优化科普资源配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完善科普投入经费保障机制。促进科普均衡发展,强化面向特殊区域和群体的科普。规定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工作,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科普服务,科普场馆对青少年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回应数字时代新形势,完善网络科普制度。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机构和团体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鼓励利用新兴媒体开展科普,拓展科普渠道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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