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宜兰刑警嫖娼后亮证索回嫖资,被判刑!“白嫖”套路曝光
1月10日,据台湾宜兰县地检署消息,宜兰县警察局宜兰分局林姓前侦查刑警于2023年尚在任职期间,与一名泰国籍女子以1800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400元)进行性交易,交易完成后亮出警证,索回2000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445元)。事发后该男子遭免职,检方日前以犯“借势勒索财物”等罪名将其起诉,其获刑2年6个月。南都记者注意到,台湾此前已被曝多起警察勾结应召业者的性丑闻。
宜兰县警察局宜兰分局。
宜兰县地检署的起诉书指出,林姓男子2018年起在宜兰县警局任职,2023年间是宜兰分局侦查队侦查刑警,同年10月初,他通过网络论坛联系应召业者,商议以1800元新台币进行性交易,当天13时许在未请假的情况下离开侦查队,到宜兰某饭店找到该泰国籍女子,支付了1800元新台币完成了性交易。
事后林姓男子离开房间,但其佯装眼镜放在房间内要回去取,返回泰国女子房间。随后林姓男子突然亮出警证,喝令泰国女子拿出护照,并拿走她放在梳妆台上的2000元新台币的性交易金。事后,应召业者不忿,向警方对其进行检举,全案曝光。
林姓男子在侦查中坦承不讳,后又提出刑事答辩状辩称,事发时是先取回2000元新台币才亮出警证的,然而他的辩词与他最初的认罪自白和其他证人证词不符,检方不予采信。
检方日前以犯“借势勒索财物”等罪名起诉林姓男子,考量其坦承犯行且自行缴回不法所得2000元新台币,态度良好深表悔意,且所获不正利益在5万元新台币以下,因此建议从轻量刑,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南都记者注意到,台湾此前已曝光多起警察勾结应召业者的性丑闻。有应召业者称,为了换取警方护航,会提供半价性服务或检举色情同业给熟识的警方,但有刑警经常性“白嫖”,让许多性工作者不堪其扰。
采写:南都记者 杨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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