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各地不得违规设置妨碍货车的限高限宽设施、检查卡点
南都讯 记者陈秋圆 发自北京 今天(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在“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一章中涉及“建设现代流通网络”,明确各地区不得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不得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等为名,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检查卡点或者无故封堵道路线路等,阻断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联通。
该指引还要求,各地区要以打通断头路、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以及基本打通跨省航道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为重点,加大协同力度,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南都记者注意到,上述提到的地方违规设卡限高限宽也是货车司机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这给货车正常运输带来诸多不便,增加了物流成本,阻碍了货物的流通速度,也对地区经济交流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此前在2020年10月,国办督查室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通报了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违规设置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严重影响货车通行等问题。随后冀鲁豫三省对督查通报的问题严肃整改,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排查治理。
鉴于督查通报的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2020年11月至12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督促指导全国各地集中组织开展了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等六个必须拆除取缔的整治标准。截至2021年2月5日,全国共排查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61864处,拆除取缔20426处(国省干线1391处、农村公路16763处、城市道路2272处),保留41438处(国省干线11042处、农村公路24173处、城市道路622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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