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炒股、出借账户,25人被罚!主要涉及这家知名券商
近日,北京证监局连发3张监管函,受罚人员主要来自中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中金财富。
第一张监管函,是关于对寇玥等20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在监管函中,北京证监局公布了这20人的名字,分别为:寇玥、刘浩然、邓洪林、邓强、李婉、杨艳荣、王同舟、瞿佳茜、陈恪舟、王亦周、许思睿、高天驹、魏世玉、田涛、季显明、杨小丽、付梦洁、丰华容、张释文、蒋浩俊。北京证监局称,经查,上述20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曾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第二则监管函,是关于对王罡玄、陶嘉乐、韩旭、戴子锐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 上述4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曾存在出借证券账户的行为。
第三张罚单则是单独针对庄江斌的。根据罚单,经查,庄江斌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曾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庄江斌采取出具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南都湾财社记者多方了解到,上述受罚人员主要来自中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中金财富,执业岗位多为一般证券业务或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早在数月前,中金公司就已因员工存在买卖股票等行为收到警示函。
2024年4月26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罚单显示,经查,中金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彼时,北京证监局要求中金公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可谓屡见不鲜。如何更好的监管?
2022年2月18日,证监会在对《关于完善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交易监管制度的提案》的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深入研究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机制,在逐步夯实“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的基础上研究推进有关工作。
同时,证监会强调,将进一步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等,不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王玉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0538资讯网整理发布,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8641340@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