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狗粮狗必死”“只包两天售后”……
启某宠物店内待售的宠物猫。
万女士的宠物狗出现不适。 受访者供图
编者按:“星期猫”“星期狗”是宠物消费纠纷中一类常见问题,指从宠物店购买的猫狗,买时看上去状态良好,但在购买后一周内就会出现咳嗽、呕吐、便血甚至死亡等多种问题。由于宠物疾病的特殊性,消费者维权时常涉及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但往往存在举证难的情况。即便起诉店家,胜诉也未必意味着胜利。就此,南都记者走访东莞多家宠物店,采访多位消费者、律师及有关部门。即日起推出系列报道,起底东莞“星期宠”问题。
长期售卖病猫病狗,被起诉败诉后又改名换址重新开业?近日,南都记者在网上留意到,许多消费者称在东莞买到“星期猫”“星期狗”,遭遇商家加价、捆绑销售,存在维权难的情况。不仅如此,几家涉事宠物店间似乎存在着隐秘的联系,套路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福派宠物店十分相似。
套路
买狗后被要求买狗粮 “不买百分百会死”
“我的狗死了,就在刚刚,他硬生生撑到我回家,叫了两声就没气了。”8月27日,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在东莞市嘉某宠物店购买的狗在救治一个月后,还是死了。回想当初买狗的经历,高女士感觉被“套路”了。
7月22日,高女士在社交平台上看到出售宠物犬的帖子,询问价格后,便到线下看宠物。对方给了一个定位说会派宠物店店员来接人,但奇怪的是,定位显示的并不是宠物店而是邻近商铺。按地址来到现场后,高女士发现并没有店员前来接应,反而又收到店员发来的一个新地址,让其自行前往。
进店后,高女士发现店里的狗状态有些异常。“好多死气沉沉的,有的又很活泼。像阿拉斯加这种大型犬已经三个月大了,但看起来都没有五斤,很瘦小。”线上谈好阿拉斯加一口价800元,进店后店员的说法就变成“哪有800元的阿拉斯加”“800元的卖完了”。高女士重新挑选了一只并支付了1300元。
然而,签订合同后,店员又要求再购买500元狗粮。“我拒绝后,他就拿出手机拍视频说出店死了不负责。准备走的时候,他又问我们是不是确定不买狗粮,不买百分百会死,吓得我又买了一包260元的狗粮。”第二天,高女士的宠物狗就因咳嗽、拉稀进了医院。经检查,该犬感染了犬球虫病,普通体内驱虫药对球虫没有驱杀效果。随后,高女士多次前往宠物医院,最终宠物犬因确诊犬瘟死了。
无独有偶,万女士也遭遇了类似经历。7月24日她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个名为“狗狗之家”的博主发布《金毛亏出 东莞自提》的帖子,被引流到店后同样也购买了1300元的宠物狗附加一包260元的狗粮。很快,宠物狗就出现绝食、便血、走路不稳的状况。宠物狗确诊感染细小病毒时距离买宠刚过去6天,万女士再次联系商家,但商家不回复信息。
万女士了解到,在嘉某宠物店购买宠物的很多消费者都有类似遭遇,自己也不是没考虑过维权,但想到店里大多是体形健壮的男店员,有些害怕,就只能认栽。
调查
问题宠物店再次改名换址开业
“福派已改招牌为嘉某,地址不变,大家注意避雷!”南都记者注意到,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帖子指出,嘉某宠物店的“前身”是东莞市福派宠物有限公司(下称“福派宠物店”)。
此前,福派宠物店曾因售卖“星期宠”被消费者集体起诉并败诉。2024年3月18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福派宠物店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其关联企业上海玖只喵宠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及上海宠资宠味服务有限公司多个地区分公司均被当地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虽然多个平台仍显示嘉某宠物店处于“开业”状态,但来到现场,记者发现该店已大门紧闭。随后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福派宠物店、嘉某宠物店,添加微信后均收到了同一模糊地址,并最终指向一家新开宠物店——东莞市启某宠物有限公司。
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东莞市启某宠物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谢某景为该公司法人,持股99%,王某永持股1%。南都记者注意到,王某永亦是东莞市嘉某宠物有限公司法人。
记者观察发现,启某宠物店店内结构与嘉某宠物店相似,一楼卖狗,二楼卖猫,待售猫狗均以半开放的笼子安置、展示。如果对某一只猫狗感兴趣,消费者可以将其拿到笼子外抚摸、逗弄。
现场,启某宠物店内一名身着黑衣的店员一口否认了嘉某宠物店与启某宠物店的联系,并称启某宠物店已开业半年。记者将相关照片发给此前采访的消费者,万女士以及曾起诉福派宠物店的李先生、陈先生均指认,黑衣店员曾在福派宠物店、嘉某宠物店工作。记者以未看中心仪宠物为由借口离店,随后再次拨打嘉某宠物店电话,询问两店之间的关系。在记者的追问下,接线店员承认了二者就是同一家宠物店。
杨先生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在小红书平台上收到私信说自家养的狗可以自提,没想到一路跟着指引到了现场,却发现是启某宠物店。8月28日,他在店内购买了一只柯基犬和一些狗粮。店家称帮宠物狗打了两针疫苗,然而带回家第一天,宠物狗就出现了呕吐等不适症状。
“第三天狗狗就死了,我问店家为什么会这样,叫他提供疫苗本,他也提供不了,说只能加200元免费给我换一只。”杨先生怀疑,所谓的“宠物疫苗”实际上可能是兴奋剂,因为刚接狗的时候,宠物狗看起来非常活泼。
律师
若商家出售病宠 可要求退货退款
离店后不久,记者收到启某宠物店店员发来的另一地址,称还有一家“精品店”位于莞城街道东远大厦附近,有空可以去看看。经了解,该店名为“一只猫某舍”,同样存在多起涉“星期宠”消费纠纷,相关维权微信群成员人数不断增长,从5月的30余人,到8月底人数已超50人。情况大多类似,“买的时候要搭配狗粮”“说打了疫苗但没有疫苗本”“只包两天售后”,宠物确诊犬瘟、猫瘟后联系商家售后遭拒。
侯女士7月28日在“一只猫某舍”购买了阿拉斯加犬,确诊犬瘟后曾找店家协商。聊天记录中,店家称售出宠物均只含两天售后,两天内有问题可以换,其他情况不退不换,活体谁养谁负责。
“无论如何,只包两天售后也太不合理了。”一位宠物行业从业者告诉南都记者,犬猫瘟、细小病毒等传染病致死率高且潜伏期可达半个月,主要通过空气及身体接触在宠物之间传播。涉事宠物店使用开放宠物笼展示待售宠物,如果一只宠物感染病毒,其余待售宠物也很容易“中招”。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林诗雨律师认为,如双方在交易时确实同意了上述关于质量担保的约定,但售出2天后,宠物出现购买时外观无法发现的潜在疾病,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亦会结合宠物发病的潜伏期来判定该约定的效力。相关法院认为,对于短于宠物发病潜伏期的质量担保约定,是减轻经营者责任和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和减轻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
9月5日,侯女士的宠物狗在治疗一个多月后离世。侯女士告诉记者,前前后后也花费了大几千元进行治疗。林诗雨律师表示,如认定商家出售疾病宠物,要求退货退款的同时,可以向商家主张因宠物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如商家在出售宠物时未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明知宠物存在质量问题仍欺瞒消费者进行购买,可认定为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三倍于购买商品价款的赔偿。
南都调研 总第427期
采写/摄影(除署名外):南都见习记者 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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