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年被家暴16次”民事纠纷案庭审超10小时,当事人:男方认为我没谅解他,提出了反诉
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谢茂
“女子2年被家暴16次”一案,12月27日将在成都武侯区法院宣判。26日,当事双方的两个民事纠纷案也已开庭,记者从当事人谢女士处获悉,民事案件聚焦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的问题,但未当庭宣判。据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贺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其妻被害人谢某某实施暴力殴打等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某殴打谢某某胸腹部,致其受重伤。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追究贺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害人谢某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记者实拍
26日,谢女士亲属介绍,当天的民事开庭聚焦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的问题。贺某某态度比较强硬,没有歉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去向未明确回应。其间,贺某某还想言语“威胁”谢女士,但被法官及时制止了。
记者注意到,两个民事纠纷案件分别是上午9时30分和下午1时30分开庭,一直持续至晚上9时许,案件庭审时间超10个小时。谢女士走出法院,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贺某某对于起诉内容和证据进行辩驳,并提出了反诉,“他说我昨天刑事开庭时态度不好,原以为我会谅解他,但是并没有,所以他要对我进行反诉,想分我的财产。”
本次民事开庭结束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12月26日上午,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谢某某诉四川某商贸公司及第三人贺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谢某某和贺某某双方的亲属,社区代表20余人旁听了庭审。同日下午,谢某某诉贺某某离婚纠纷案复庭审理。此前,法院已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先行判决并生效。此次庭审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因涉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琬琳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遭遇家暴,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第一时间逃离施暴现场,并立即报警。如果有伤情,应当立即就医,保留就医凭证,并申请伤情鉴定。随后积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待家暴要零容忍。”刘琬琳律师说,遭遇家暴时,要避免“家丑不可外扬”“再忍忍就好了”等弱势心理,家暴受害者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地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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