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个人账户可为省内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了!
南都讯 记者李榕 12月24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深圳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线上缴费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办保费代缴前,近亲属须已完成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关系绑定,所选择用于缴费的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主卡要余额充足。
如何操作?第一步要先绑定共济关系。可进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我要办事”模块的“查看更多”→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关系绑定/解绑”→点击“加号”添加共济关系→阅读“告知书”,填写“被授权人信息”→点击“提交”。共济关系绑定后,个账共济的钱可以在当地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期间,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第二步申请个账代缴,在“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上,选择被代缴人所在地市进行登录→点击“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进入办理界面,填写代缴人“基本信息”及被代缴人“户籍信息”→“请选择需要清缴的记录”→点击“缴款”,选择“医保个人支付”→仔细阅读“温馨提示”→“确定”,即办理完成。
如果要取消个人账户代缴申请,可进入“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再次点击“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进入办理界面,重新选择被代缴人需要清缴的记录,点击“缴款”,会提示已申请个账代缴是否需要作废→如选择“是”会弹出新的确认框,点击“确认”作废个账代缴申请;如选择“否”,则返回不作废个账代缴申请。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深圳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代缴近亲属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用成功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在月末倒数三个工作日清缴费款,请勿重复发起缴费申请。清缴期间,无法办理个人账户代缴及取消代缴业务。近亲属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款在医保经办机构完成费款清缴后,其缴费状态才会变更为足额缴纳,其缴费到账时间不影响医保待遇,代缴成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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