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多起渔船事故,国务院多部门约谈辽宁省和大连市政府
南都讯 记者王森 发自北京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12月19日,针对近期辽宁省和大连市渔业船舶事故多发频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约谈辽宁省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主约谈。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付绪银、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治礼参加约谈并提出工作要求。约谈强调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剖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坚决防范化解渔业船舶重大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南都记者注意到,仅在11、12月,大连附近海域就已发生多起渔船事故。
据此前消息,11月2日,在大连长兴岛附近海域,一艘船籍为辽宁盘锦的渔船发生翻扣,船上9人失踪。
大连海事局11月23日发布信息消息,1艘12米长白壳红底船舶在黄海北部失联,该艘船舶的一名失联者家属向媒体表示,该艘船舶于11月22日出海,当时船上共有6人,其中一人中途返回。目前,涉事船舶已被找到,在船内找到一名遇难者,其他4人仍处于失联状态。
12月14日,大连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一渔船在黄海北部附近海域倾覆,5人失踪。
约谈指出,今年全国渔业船舶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辽宁省和大连市渔船安全形势严峻,风险非常突出,是全国发生渔船事故最多的省份和城市,暴露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地,执法“宽松软虚”; 渔船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关口“层层失守”;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屡屡重蹈覆辙等问题。
约谈强调,辽宁省和大连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渔业船舶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渔业船舶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抓好事后反思、抓好调查追责,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渔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约谈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严格监管执法和指导帮扶。深入推进“商渔共治”专项行动,强化严格精准执法,组织所有船东船长集中培训学习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自查自改自纠,鼓励支持船员、渔民积极举报船舶隐患。要进一步提升渔业船舶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超10人渔船安全标准,强化船员适任、渔船适航、渔港安全的管理,充分利用AIS、北斗等安全通导自动化设备,加强对渔船编组编队作业的监督检查,推进“定人联船”和网格化管理,提高渔船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同时,做好防灾避险,及时发布预警,督促船舶严格执行禁限航规定,对明知恶劣天气、冒险出海等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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