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二审仍维持死刑,再无上诉机会,庭上辩称“只卖没拐”求一线生机
今天(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总台央视记者刚刚获悉,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此为终审判决,余华英再无上诉机会。
庭上辩称“只卖没拐”求一线生机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接受庭前采访时表示,此次开庭,被告人余华英方面、受害人杨妞花方面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余华英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她声称,拐卖儿童主要是她的共犯王某文、龚某良提议的。王某文在丽江拐走的孩子,她没有参与“拐”,只参与了“卖”。她认为,自己当时只是参与了挣钱,良心没有泯灭,死刑量刑过高,请求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受害人杨妞花称,余华英曾和多个情人同居,这些男人给她介绍被拐孩子,她把责任都推到情人身上。余华英曾和两个情人一起生活,有个情人甚至比她大30岁还同居,另外一个老头也跟他们住在一起,两个情人分别住在两个房间里,她的男人们负责给她介绍孩子。此外,她还在另外一个中间介绍人家里面住了有近五六年,而且这几个人全部都是帮她卖拐的,因为有的已经去世了,有的已经老年痴呆了,所以后面才没有被追责。
“她把责任全推到情人身上。”王文广说,余华英总说“我当年年少不懂事”“当时我是被别人教唆”,根本没有真正悔罪的态度,其实拐卖儿童没有拐和卖之分,没有主次之分。
连亲生儿子都卖,曾入狱却屡教不改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
而就是这个她的亲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龚显良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通过中间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郸,获得5000元报酬。而这个儿子她以后再没有见过,“因为当时人家来抱的时候,也不讲是哪里的,他们是什么家庭也没有讲。”余华英称。
2004年,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被云南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余华英于2009年刑满释放。
然而,曾卖掉亲生儿子的余华英,并没有因入狱而悔改,出狱后接着开启一系列拐卖儿童的罪恶人生之旅。
终审死刑再无上诉机会
从1993年起,余华英及其同伙一起拐卖多名儿童。2022年7月,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提出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今日系重审二审开庭,这次为终审判决。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该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核准适用死刑后,进入最终执行阶段。
极目新闻综合央视新闻、红星新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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