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拟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时称,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将提交本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明确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
王翔介绍,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三是,明确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四是,要求科普产品和服务、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五是,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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