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子为逃避处罚换驾又塞钱,驾驶证还是没保住
通讯员 王娑娜
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你们快来一下,我们在金口收费站撞车了,人都没事,要走保险。”8日上午7时10分,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一支队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江夏大队民警陈杰、张辉迅速赶到现场。
7点25分,民警在武汉绕城高速金口收费站出口外找到当事人。经过沟通,后车驾驶员赵某称是自己报的警,事故起因是前车在收费站通道里快速倒车导致自己车辆遭受猛烈撞击。此时前车下来一女子罗某称自己有急事,碰到ETC没有自动抬杆就想倒出来走人工车道,不小心把赵某的车撞了,并表示自己愿意赔钱希望私了。赵某不同意,并将民警拉到一边低声说:“刚刚好像是个男的开车!”
民警顿生疑窦,随后在前车后排座发现有一名黑衣男子刘某,便质问刘某刚刚到底是谁驾车。起初,刘某坚称自己一直坐着后排,是自己老婆罗某开的车。民警告诫刘某,收费站口有监控录像、后车也装了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换驾或者顶包。
这时,刘某下车将民警拉到一旁,承认车是自己开的,因为自己驾驶证还在实习期不能驾车上高速怕被处罚所以才临时换驾,并掏出现金让民警“帮帮忙”,希望劝服对方私了,民警严词拒绝。说话间,民警竟闻到一股酒味,为防止打草惊蛇,民警便不动声色地安抚,“实习期驾驶证上高速只要有三年以上驾龄陪同就没问题,你老婆驾驶证有三年了,不会处罚你的。不过对方驾驶员坚持要事故认定书并报保险,所以没办法私了,需要你们一起到我们大队处理。”
到达大队后,民警通过后车的行车记录仪,确认刘某为事发时驾驶员。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出刘某酒精检测值为82mg/100ml。随即,将刘某带至武汉市汉阳医院驻一支队医疗点进行抽血。
10日,经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血样中检验出酒精含量为84.14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已经刑事立案并准备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办理,刘某除了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外,还将面临其他刑事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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