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通过《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
根据央视12月16日播出的《新闻联播》节目,当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指出要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和使用,更好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
2016年11月,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公安部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时隔八年,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逐渐普及,这一部门法规终于有了新消息。
经梳理发现,在该部门法规通过之前,近年来已有多地率先尝试就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做出规制。比如,《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于2024年3月起施行,该条例被称为全国首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地方性法规。另外,广东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都发布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相关管理办法。
采写:南都记者樊文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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