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2147万!贵州省高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受审,曾被通报靠案吃案以案谋私
▲庭审现场。图据铜仁中院
12月12日,贵州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受贿、贪污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23年期间,唐林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47万余元。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期间,唐林利用担任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66万元,其中个人分得33万元。
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唐林刑事责任,唐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在庭审最后宣布择期宣判。
唐林是今年2月26日通报被查、8月19日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当时,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唐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知法犯法,执法破法,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私设“小金库”;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靠案吃案,以案谋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服装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潘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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