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劝导查处现场:有人无牌上路罚款五十
不戴头盔、遮挡号牌、用电动自行车拉废品……12月9日,广州交警在海珠区滨江东路与翠竹路的交叉口,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多人因违法被罚款。南都记者获悉,《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交警提醒,《规定》明确,超过3宗违法未处理的,将依法扣留车辆。
交警提醒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
现场:无牌上路被罚款50元
12月9日10时许,海珠区滨江东路与翠竹路的交叉口,几名交警在路面开展劝导,并向市民派发关于《规定》的宣传单。
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车后还拖着一平板推车的废品,在路上很显眼。被交警拦下后,他解释,自己收购废品,电动自行车是“老婆新买的”,不清楚其是否申请了上牌。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没有悬挂号牌上路,运载货物,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并要求他将货卸下后安排其他车辆转运。
男子用电动自行车拉废品。
针对无牌上路的行为,交警对其罚款50元,并提醒,“12月30日后没有上牌,我们将依法扣留车辆”,男子随后表态会尽快上牌。对于其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违法行为,交警罚款20元。该男子说,以后改用手推车来拉废品。
在现场,一名年轻女子因为没戴头盔、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被交警拦下,她自称是中介,“约了客户看房,我出门太急忘了戴头盔”,并立即戴上头盔。交警表示,根据《规定》,将对没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处罚。鉴于其半年内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对其未悬挂号牌的行为,处以警告。
此外,还有一名外卖小哥因为没戴头盔、遮挡号牌被交警拦下。经提醒后,他立即拿起头盔戴上。交警对其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目前,我们按照现有的法规进行处罚,12月30日之后,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号牌被遮挡。
交警向他派发了宣传单,并提醒,“《规定》实施后,如果存在3宗以上违法未处理,到时候交警部门会依法扣车。”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珠大队的徐警官向南都记者表示,“平时电动自行车的违规集中在逆行、闯红灯、遮挡号牌上路。电动自行车有违法行为后需尽快处理。”
新规:超过3宗违法未处理将被扣车
广州交警介绍,《规定》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已作了相关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按规定悬挂号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和规定车道通行,切勿醉酒驾驶;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广州交警提醒,《规定》已明确,超过3宗违法未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因此,如有违法行为,请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便。
为保障《规定》贯彻实施,交警部门在《规定》实施前,将会同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通过不同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在《规定》实施后,交警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秩序管理。
据介绍,依法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中,一方面是配合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另一方面是针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违法行为,比如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今年以来,广州全市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
交警部门将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结合科技手段,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各类涉牌证违法行为。
《规定》实施后是否设置过渡期?关于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如何界定处罚金额?现场交警告诉南都记者,“一些细则等《规定》实施后会落实。”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婷 实习生 汪明月 通讯员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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