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防止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监督纠正异地趋利性执法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5日,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意见》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也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
在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意见》提出,健全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依法惩治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动健全金融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惩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意见》还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加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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