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
近年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降低购房者置业门槛,更好满足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
2021年11月主动推出“商转组合”业务,切实解决了公积金贷款额度覆盖不了原商贷余额的问题,节省要跟第三方公司筹借资金形成利息以及过桥费等融资成本,减轻了群众的还贷压力,使“商转公”惠民政策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缴存职工。至今已放款8489笔,放款金额约38.066亿元。粗略计算,可为职工节省借资费约9516万,节省利息21.48亿元。
出台层次人才贷款优惠政策:1.提高人才贷款额度:Ⅰ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80万元;Ⅱ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2.人才申请商转公贷款,不受“唯一住房”限制,及符合人才政策的可以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3.如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可享受优先放款。自2021年实施人才优惠政策以来,惠州办理人才优惠政策贷款1766笔,发放贷款10.99亿元。
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惠州市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即在我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30%)。
一是取消外地户籍公积金贷款追加全程保证。二是取消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对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到当地购房的职工,取消其与配偶必须有一方为当地户籍或一方须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限制。即异地缴存职工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符合惠州公积金贷款办法的其他贷款条件,不管户籍地在本市还是外市,均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力度;提高三孩的租房提取额度。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自二孩贷款优惠政策开放以来,已放款996笔,放款金额约为5.42亿元。三孩家庭在惠州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的,由“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讨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且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提高至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申请可提取额度,且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
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在惠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可申请预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延长购房首付款可提取年限,由原来的1年有效期延长至两年。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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