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以轩丈夫陈荣炼终审获刑13年!5人连带罚金超18亿港元
11月29日,南都记者从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获悉,终审法院日前作出终审裁决,前德晋集团主席、安以轩丈夫陈荣炼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他与其他4名被告连带罚金约18.3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16.7亿元)。
陈荣炼。
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1月底,涉及太阳城集团创办人周焯华涉不法赌博案的德晋集团创办人、女星安以轩的丈夫陈荣炼被澳门警方逮捕,案件广受关注。2023年4月21日,陈荣炼涉嫌不法经营赌博和清洗黑钱等案件在澳门特区初级法院宣判,判处14年徒刑。
2024年1月11日,澳门特区中级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决,陈荣炼、王佩琼、张秀碧、廖永亨和李达泉被控触犯的(相当巨额)诈骗罪,维持初级法院就其他几项罪(黑社会罪、不法经营赌博罪、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罪和加重清洗黑钱罪)所作的定罪和量刑,并在数罪并罚后,分别判处以上各被告13年、9年、9年、10年和7年徒刑,同时判处他们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区至少支付共计约24.9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23.2亿元)的非法收益。检察院和以上5名被告均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
11月28日,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发布《终审法院就涉德晋集团刑事犯罪的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决》。文件显示,澳门特区中级法院于今年1月11日就涉德晋集团刑事犯罪的上诉案件作出裁决,上诉人陈荣炼、王佩琼、张秀碧、廖永亨和李达泉就中级法院裁判的刑事判刑部分提起的上诉败诉,维持被上诉裁判;撤销被上诉裁判中有关判处这5名上诉人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区(至少)支付约24.9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23.2亿元)的部分;判处5名上诉人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区支付约16.3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15.1亿元)的不法利益,还判处上诉人陈荣炼、王佩琼及廖永亨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区支付约2.01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1.9亿元)的不法利益。
采写:南都记者 梁令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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