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以旧换新等三千亿资金,不得挪用偿还政府债务等支出
南都讯 记者陈秋圆 发自北京 财政资金保障和监管对有序推进“两新”工作至关重要。今天(9月23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赵长胜在介绍“两新”政策总体进展成效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要求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三保”支出等,防止资金挤占、挪用。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文件,安排3千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今天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介绍,设备更新领域1500亿元国债资金已分2批安排到筛选出的4600多个符合条件的项目;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1500亿元国债资金已于8月初开始全部下达到地方。
目前,各地加力支持“两新”工作均已启动实施。赵长胜具体介绍,财政部及时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和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
分批次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方面,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和家电保有量等因素,确定各地区资金规模后,财政部按60%比例向地方预拨900亿元资金,并要求各省抓紧将预算资金分解下达至同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有效保障各地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及时下达剩余600亿元资金,有效保障中秋、国庆期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需求。与此同时,及时下达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并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此外,拨付第一笔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中央财政优化资金申领流程,向省级财政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按季度向银行预拨贴息资金,银行在收息时直接扣除,经营主体免申即享优惠利率。赵长胜表示,财政部安排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200亿元,目前已拨付第一笔贴息资金80亿元。
赵长胜指出,加力支持“两新”工作资金投入大、涉及领域多,需不断强化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财政部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要求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三保”支出等,并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核查等具体举措,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让“真金白银”的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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