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不缴医保不发福利”是对医保政策的严重扭曲
为了催缴不择手段,反而容易激起村民的反感,影响他们对医保制度的认同感,更不利于提高参保率
11月26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张群聊截图显示,运城市一村村委会称凡是今年不配合村委工作,不积极交纳新农合的村民,子女考上大学不发奖学金,家里70岁以上老人不发重阳节福利。
拿子女和老人施压,用变相强制的手段催缴医保,这一做法引起巨大争议。26日晚,运城市新绛县龙兴镇镇长告诉媒体,村委发布上述消息实属不妥,已经向村干部提出批评教育,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地方及时认错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就像有网友质疑的,如果问题没有被曝光,此举是不是就会推行下去?
事实上,类似带有强制色彩催缴医保的做法并非个例。就在前不久,岳阳县毛田镇芭蕉村发布通知,“未缴纳医保的,年终困难照顾一律不予考虑”。此类做法不仅伤害了村民的自主权,也是对医保政策的严重扭曲。
新农合医保政策的初衷,旨在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减轻就医负担。从宏观来讲,更高的参保率,当然有利于充实医保基金的资金池,提升共济能力,更好地为参保人员兜底;对农民个人而言,积极购买新农合,生病后能报销,可以避免因病致贫、返贫等情况。
但必须看到,鼓励全民参保,不等于强制参保,更不意味着可以在基层设置参保率作为硬性的考核指标,对村民进行施压。
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公民必须强制参保。相反,早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到,“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现实中,一些村民不愿意缴纳新农合,可能是对政策了解不够深入,也可能是面对上涨的参保费用,经济支出压力太大。在此背景下,提高新农合的参保率,理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而不是采取强硬的摊派手段。为了催缴而不择手段,反而容易激起村民的反感,影响他们对医保制度的认同感,并不利于提高参保率。
更关键的是,诸如子女的奖学金、老人的重阳节福利等,是其理应享有的权益,它们不应被当作推动医保参保的政策筹码。对未参保村民实施株连式的捆绑惩罚,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更超出了村委会的法定职权范畴。
从这个角度看,仅仅是叫停此类做法也许还不够。需要反思的,不仅是简单粗暴的催缴行为,更是基层在面对政策执行挑战时,动不动就采用株连捆绑式的治理逻辑。唯有摒弃此类做法,才能让基层治理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熊志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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