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版头条:深圳取消”豪宅税“,有何利好?
11月22日南方都市报深圳叠B01版
·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个人增值税。不足2年的按5%缴纳
·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影响】
·持有期超过2年的“原非普宅”交易税费大幅度减少
·利好改善需求的置业群体,间接利好普通住宅的交易
·整体托举深圳楼市,交易量持续稳健助力房价止跌回稳
南都融媒出品
编辑:李思萌
记者:孙阳
设计:周全
制图:何欣
部分图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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