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广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南都讯 记者魏凯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公告,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
公告表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全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
在本月早些时候,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此后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市都陆续出台了本地公告,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广州为最后一个跟进该项措施的国内一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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