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案庭审来到“家门口”,村民广场变身普法课堂
极目新闻通讯员 江练琴 李诗华
“快来呀,广场上的公开庭审要开始了!”11月20日,湖北省麻城市三河口镇童家河村的村民们纷纷赶往村里广场。原来,麻城市检察院联合麻城市法院在这里开展入村庭审活动,依法对一起滥伐林木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当地村民50余人现场旁听。
2023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李某某为非法获利,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砍伐张家畈镇一处自留山上的马尾松、枫香及杂木,并将砍伐的树木贩卖至木材公司。经查,李某某共砍伐259株树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同时,结合案件事实,当庭开展法治宣传。被告人李某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破坏了生态资源,触犯了刑法,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现场
经审理,法庭认定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8000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庭审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及时开展以案释法,向现场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对群众宣讲法条、典型案例等,讲解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等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以及可能受到的处罚,让群众充分了解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庭审现场
“巡回庭审对我们的教育意义很大,让我们知道滥伐林木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哪怕只是乱砍一棵树,也要为这个行为买单。”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和现场普法宣传增加了自身法律知识,此后也会从自身做起,同时劝导身边人不要滥伐林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次公开庭审和法治宣传,可以让群众提升法律意识,共同保护好家乡的绿水青山。希望检察机关今后能多开展这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人民监督员胡昕谈道。
承办检察官提醒:林业资源是一项极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对涵养水源、改善长江岸线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砍伐个人承包集体山或自留山上的林木,必须履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的相应法律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采伐,避免无序采伐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滥伐林木还会触犯刑法,擅自砍伐者要承担罚款、补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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